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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定办法

发布时间 :2020-11-10点击量: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19年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我院关于评选2019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1、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和民主集中的评选原则。

2、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奖助学金的最新政策。

3、不能重复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二、评选范围和评选条件

评选范围限于我院全日制本科生,其中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只适用于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一)国家奖学金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参加校、院以及班级、团支部组织的活动。获得过两次(含两次)以上院级(含院级)以上荣誉称号.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必须在上两学年内没有受到院级通报批评1次及以上处分。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能够按时交纳学费(有特殊情况除外)。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前两年按照专业综合排名位于专业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参加校、院以及班级、团支部组织的活动。获得过1次(含1次)以上院级(含院级)以上荣誉称号。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必须在上一学年内没有受到过批评及以上处分。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能够按时交纳学费(有特殊情况除外)。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上一学年按照专业综合排名位于专业前25%。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系统内。

(三)国家助学金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参加校、院以及班级、团支部组织的活动。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必须在上一学年内没有受到过院级批评及以上处分。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能够按时交纳学费(有特殊情况除外)。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系统内。

三、发放标准及名额分配

1、发放标准:

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金学5000元/人·年;国家助学金分三档,分别为4300元/年,3300元/年,2300元/年,其中新生统一按3300元/年发放(建档立卡的新生发放4300元)。

2、名额分配:

依据学校分配名额,按照比例分配。

(1)国家奖学金(4个)

在2017级本科生中评选,从上学年5个专业排名第一名的同学中,选出综合成绩最好的符合评选条件的4名同学。

(2)国家励志奖学金(60个)

在2016、2017、2018级中符合条件的学生中评选,依据上学年各专业综合排名和年级人数,均衡分配。

(3)国家助学金(465个)

①一档(139个)

各班由班主任领导的班级困难领导小组民主推荐,在符合条件的学生中评选,各年级均衡分配。115个名额给精准扶贫家庭学生。

②二档(187个)

各班由班主任领导的班级困难领导小组民主推荐,在符合条件的学生中评选,各年级均衡分配。8个先进班集体和8个红旗团支部分别增加1个名额。

③三档(139个)

各班由班主任领导的班级困难领导小组民主推荐,在符合条件的学生中评选,各年级均衡分配。

四、评选办法和时间安排

1、9月20日-9月25日,为院内宣传、动员、申请阶段。学生本人对照评选条件提出申请,对应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2、9月26日—9月27日,经民主推荐后,由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推荐人选进行初审,初审后向学院领导班子汇报评审情况并确定获奖受助名单。

3、9月28日—9月30日,名单公示。学生登录河南省高校学生资助信息管理系统,按照要求将学院确定的申请人信息录入。

3、10月1日—10月7日,信息审核修改阶段。

4、10月10日,将国家奖助学金相关材料和评审总结报告按照规定格式打印上报校学生资助中心。

五、几点说明

1、严禁获奖受助学生把奖助学金用于请吃请喝及其它不当用途,一经发现,追回奖金,取消奖助资格。

2、严禁班级以“赞助班费”名义强制获奖者交钱,对违规班级解除班长、支书职务。

3、享受奖助学金期间出现违纪行为者,学院有权取消其奖助学金受奖资格,并追回奖金。

4、班级推荐名单要按照“客观公正、择优择困”的原则,确保班内同学无异议。

5、班级要认真审核学生基本信息,确保学生姓名、身份证号、学号信息正确。

6、本方案解释权归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咨询电话:56990226、56990228、56990033。

信息与管理科学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