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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与管理科学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 :2025-03-28点击量:

一、指导思想

研究生复试录取是高校高层次创新型人才选拔的关键环节,是研究生考试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河南农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组织管理

根据教育部及学校的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具体情况,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监督小组、资格审查小组、复试小组,各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以确保复试工作安全平稳。

三、复试

(一)复试形式

我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用现场复试形式进行。

(二)复试分数线

初试成绩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具有复试资格,招生计划数根据各学科实际招生人数可能有所调整。

详细复试名单见附件1

(三)复试安排

1、笔试

一志愿笔试时间3月31日下午13:30—16:30,地点:繁塔楼大教室二(AB间4楼),考生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按时参加

2、面试

一志愿面试时间:4月1日全天,考生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按时参加。

(四)复试资格审查

3月31日上午8:00—11:00考生携带资格审查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繁塔楼A410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提交下列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1.准考证(研招网下载);

2.身份证(正反面);

3.大学期间成绩单(加盖有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4.往届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届考生的学生证;

5.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需提供相关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6.工作年限证明(报考工程管理硕士中的[125601]工程管理考生);

7.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

8.考生本人需签写《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2

复试资格审查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五)复试内容

第一阶段:

1.笔试(满分150分,时间为3小时)

笔试科目为招生专业目录中指定复试科目,测试重点考查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论述分析问题能力。

报考工程管理硕士专业考生,笔试科目中含有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内容。

2.面试(满分100,时间不少于20分钟)

外语能力测试:重点考查考生对外语基本知识的掌握,以及听力和口语表达能力。

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重点考查考生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等。

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重点考查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第二阶段:

1.思想政治与综合文化素质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综合文化素质考核主要是对考生过往参加美育、体育及劳动教育等情况的过程性考核。

在复试期间,学院也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填写《河南农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与综合文化素质考核表》(附件3)。思想政治与综合文化素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心理素质考察

学院结合实际情况对考生加强心理素质考察,考察结果作为录取时的参考。

)加分政策

加分政策详见《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复试成绩及总成绩计算办法

1.复试成绩满分250分,复试成绩计算公式:复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满分150分,面试满分100分。

2.复试笔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各学院结合各自学科专业特点笔试成绩可设定更高的要求。

3.复试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4.总成绩计算时,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均折合为百分制后,按相应的权重相加为总成绩,其中,初试成绩占总成绩6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40%。

总成绩计算公式:

1)总成绩=初试成绩(500分)/5×60%+复试成绩(250分)/2.5×40%

2)总成绩=初试成绩(300 )/3×60%+复试成绩(250分)/2.5×40%

复试要求

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试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我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漏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依据招生管理规定,如复试中出现突发状况,学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四、调剂

学院一志愿复试结束后如部分专业招生计划有缺额将开通调剂,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体检(含推免生)

根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工作规定》第八章第六十三条要求,体检工作由招生单位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考生统一在开学后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按相关要求处理。

六、拟录取

1.严格依据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在相应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的排名(排名依据考生总成绩确定;考生总成绩相同者,依次依据初试总成绩、业务课一成绩、业务课二成绩、外国语成绩确定排名)、招生计划、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学院网站进行结果公示。学校审批后发放拟录取考生调档函。

2.拟录取的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研究生院、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在被录取前需与我校研究生院、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3.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拟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4.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时(入学时间以学校文件为准)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5.被录取的新生(录取资格无效的除外),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的条件、期限等按照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6.拟录取的研究生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七、信息公开

严格按照学校要求在本单位网站公布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专业招生计划、复试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复试结果、调剂办法及缺额等相关信息。

八、监督和复议

1.强化监督检查。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要遵循科学规范、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委和研究生院的全面监督;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监督小组对本院及学校指定学院贯彻落实教育部和学校研究生招生政策、规章、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

2.实行回避制度。凡有子女、亲属及其他利益相关者参加研究生复试者,不能参加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任何环节工作。

3.实行复议制度。在规定期限内确保投诉、申诉渠道畅通。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相关复试专家组进行复议。

院咨询电话:0371-56990136(工作时间)    

院举报电话:0371-56990030(工作时间)

举报邮箱:xg56990030@163.com

九、具体要求

总体原则: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1、严格执行招生政策我院不进行破格复试。

2、严肃违规违纪行为。在复试过程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3、全力做好考生服务。加强招生政策公开,提前在本单位网站上发布复试录取实施细则、调剂工作办法,及时、准确解读招生政策规定和本单位复试、调剂、录取工作的相关内容和要求,特别是时间、方式、流程等安排,让考生及时充分知晓。强化人性化关怀和个性化安排,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贫困地区考生、残疾考生等特殊群体的关爱帮扶,确保应考尽考。畅通考生联系咨询通道,安排专人值守接听考生咨询电话,须于复试开始前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布举报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和通讯地址,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调查处理考生的举报、投诉等事宜。

、其他

本细则由信息与管理科学学院解释。未尽事宜按照学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要求执行。





信息与管理科学学院

20253月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