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努力推进理论武装工作,使党委中心组的学习更加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政治理论素质、政策水平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推进学院改革和发展,根据《河南农业大学党委(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办法》,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学院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是学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职学习的重要组织形式,是加强学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建设和理论武装的主要举措,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学习型政党、坚定理想信念的重要途径。对推动全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的道路、理论、制度和文化自信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第二条 建立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旨在发挥中心组的示范作用,促进全院理论学习的深入、持久开展,推动学院的改革、发展和稳定。
第三条 学院党委中心组学习必须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坚持理论学习与国际国内形势相结合、与学院工作实际相结合、与分管部门和个人的思想工作实际相结合。结合学院工作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组织中心组成员进行专题研讨,发挥理论学习对实际工作的指导作用。
第二章组织领导
第四条 学院党委中心组成员由院领导班子等组成,根据学习内容和工作需要,可吸收有关人员参加。学院党委书记任中心组组长,主要职责是审定学习计划,确定学习主题和研讨专题,提出学习要求,主持集体学习研讨,指导和检查中心组成员的学习。院长、党委副书记任中心组副组长,主要职责是配合组长抓好学习的组织工作。党委中心组配备学习秘书,主要职责是做好学习服务、协调工作。
第五条 学院党委中心组学习实行组长负责制。中心组学习由组长主持,如组长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席,由组长委托副组长主持。
第六条 学院党政办负责中心组学习的具体实施工作,包括制定学习计划、选定参考书目、准备学习资料、存档及信息反馈等工作,并做好学习的通知、考勤、记录等工作,必要时撰写会议纪要。
第七条 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定期购买学习辅导教材、参加报告会和相关培训,保证学习的质量与水平。
第三章学习内容、方式与时间安排
第八条 学习内容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指导,以党的十九大报告精神为主要内容。
(一)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党的十九大报告的重大精神,提高贯彻落实的科学性、有效性、针对性和自觉性。要深刻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确立的新主题,深刻学习领会党和国家事业取得的新成就,深刻学习领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新论断,深刻学习领会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的新特点,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一新指南,深刻学习领会分两步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目标,深刻学习领会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新部署,深刻学习领会新时代党的建设新要求,深刻学习领会新时代教育发展的新任务。
(二)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习近平同志核心地位和党中央集中领导。要在思想上深刻认同核心,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精髓要求。要在政治上坚决维护核心,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自觉向党中央看齐,向习近平总书记看齐。要在组织上自觉服从核心,坚持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坚决跟着党中央号令走,无条件服从组织的需要和安排。要在行动上坚定紧跟核心,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四个自信”,真正把心思和精力放在研究问题、解决问题、推动工作上。
(三)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确保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要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四个自信”。要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坚决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挺起共产党人的精神脊梁,始终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践行者。要全面增强本领,提高履职能力。院党委要提高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发展的能力和定力,充分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班子成员要紧密联系学院实际和分管的工作,深入思考谋划落实十九大精神的思路举措,努力增强学习本领、政治领导本领、改革创新本领、科学发展本领、群众工作本领、狠抓落实本领、驾驭风险本领。要扎实改进作风,永葆政治本色。要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勤勤恳恳为民,兢兢业业干事,清清白白做人,坚持不懈贯彻“八项规定”,持之以恒反对“四风”,进一步推动党内正气上升、学院风清气正。学习要结合学院工作的实际,注重研究学院改革、发展和稳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每次集中学习原则上围绕一个专题,把学习理论与指导实践相结合,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增强理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九条 在全院党员干部师生中,组织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切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师生头脑,推动全院师生更加自觉地以新思想引领新实践。
第十条 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集中学习是党委中心组学习的主要形式,具体采取学习研讨、专题讲座、观看录像和校内外考察交流等方式进行。个人自学是党委中心组集体学习研讨的基础,中心组成员要根据自身思想与工作实际,制定学习计划,选定自学参考书目,提高理论水平和修养。
第十一条 学院党委中心组定期开展学习,如上级领导机关有重大事项、重要精神需要学习传达或其他特殊工作需要,党委中心组学习可以随时安排。学习的具体时间、地点、内容和要求,由学习秘书报经组长同意后,通知有关人员,并于集中学习前按学习内容安排自学。
第十二条 学院党委中心组每年至少举办2次集体学习交流研讨。中心组成员要结合个人实际,充分作好发言准备,深入开展学习讨论和交流,认真进行学习讲评。每年至少举办1次现场学习。中心组成员带头讲党课、作报告,每年面向所在支部全体党员讲党课1~2次。
第四章学习要求与检查考评
第十三条 学院党委中心组成员每次集中学习都要提前做好相应准备,学习内容要有详实记录,各成员要作好笔记,学习记录和笔记均使用专门记录本,不得与工作记录互相混杂。中心组成员每年至少要撰写1~2篇有一定深度的调研报告或体会文章,调研报告或体会文章印发至中心组成员相互学习。
第十四条 学院党委中心组学习实行严格的考勤制度。学院党政办负责考勤工作。中心组成员必须准时参加学习,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的,事前必须向党委书记请假,并及时安排补学。
第十五条 中心组每次集中学习之后,要及时总结和宣传报道,把中心组的学习动态和主要成果及时告知广大党员干部和师生员工,从而发挥示范作用,促进和引导各部门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要建立中心组学习档案,档案内容包括:每年中心组学习计划、学习总结、学习讨论记录,党委中心组成员的学习成果等。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六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各党支部可参照本制度安排学习,自觉按制度办事;要对照制度找准职责定位,各负其责,互相协调;坚持制度面前一视同仁,任何人不得在制度前妥协、变通;强化督查追责,对于违反纪律和规矩的行为严肃处理。
第十七条 本制度由学院党委负责解释。
中共河南农业大学信息与管理科学学院委员会
2020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