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印发< 高校党建工作重点任务>的通知》、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高校党支部建设意见》和学校关于党支部考核的有关规定,推进我院党支部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提高我院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考核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生机活力,充分发挥我院党支部在推动发展、服务师生、凝聚人心、促进和谐中的作用,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净化党内政治生态。
二、考核时间
考核时间一般安排在每年年底进行。
三、考核组织
院党委成立考核组,具体负责各党支部的考核评价工作。
四、考核步骤
1.支部自评。由各党支部对本年度的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和自评,填写《党支部工作量化考核评分表》(见附件1、2),得出自评分。
2.组织考评。考核组通过听取党支部工作汇报、访谈党员群众、查阅支部会议记录及相关资料等形式,对支部工作进行全面考评,并对支部自评分进行认定,将考评结果登记在《党支部工作量化考核评分表》内,得出考评分。
3.确定等次。考核组对各支部的考评分报院党委,由院党委研究确定考核等次。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60分以下为“不合格”,60分以上为“合格”,90分以上具备“优秀”资格。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直接认定为“不合格”等次:
(1)党支部对党员教育不力,党员意识形态、师德师风等方面出现问题,被师生举报,经查属实的;
(2)党支部对党员管理不力,党员违反法律法规,受到刑事处罚或行政处分的;党员违反党纪党规,受到党纪处分的;党员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校纪律处分的;
(3)党支部对党员监督不力,党员出现廉洁自律方面的问题,受到相关纪律处分的。
五、考核结果应用
院党委要将党支部的考核结果,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要对党支部进行约谈并限期整改。
附件: 1.教师党支部工作量化考核评分表
2.学生党支部工作量化考核评分表
中共河南农业大学信息与管理科学学院委员会
2020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