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信息与管理科学学院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修订)

发布时间 :2022-03-31点击量:

为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保证学院财务工作的良好运行,根据《会计法》和《河南农业大学关于财务管理的若干规定》、《河南农业大学预算管理办法》、《河南农业大学经费支出审批管理办法(试行)》、《河南农业大学财务报销细则》系列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财务管理原则

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统筹兼顾、确保重点”的原则,每年预算在确保工资及其他法定补贴的前提下,将余资最大限度地投入教学及学科建设,并确保重点工作、重点项目的资金安排。

坚持“花钱必有效,无效必问责”的原则,所有较大项目都要经过认真论证,保证资金使用效率高,反之则问责。

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经手,谁负责。”的经济责任制和财务“一支笔”原则。

坚持“开源与节流并重”原则,积极开辟经费来源渠道,坚持勤俭办事,反对铺张浪费,杜绝一切不合理开支。

二、财务管理体制

实行院长负总责、行政副院长分管、重大支出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制度。

三、财务预决算

财务管理要搞好年度预算、决算,严格按年度预算的指标范围使用经费。院编制财务预算方案要将学校分配的包干经费及院各种收入全部纳入预算。各主管副院长、副书记根据学校当年财务预算方案和本院实际需要,提出财务预算意见,由主管财务副院长根据各方面提出的预算意见编制预算草案,经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同意后,财务处审核,提交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报学校审批。

四、日常财务支出审批手续

由主管财务副院长根据学校批准的财务预算科目和金额,进行日常支出的审批,其审批权限按照党政联席会议通过的财务决议事项、金额进行。

五、财务支出审批权限

除每月必发的“工资”、“助学金”等常规性支出外,财务支出在3000元以下的,由主管财务副院长审批;3000-10000元由院长审批;10000元以上由党政联席会议集体研究决定。由主管财务副院长具体执行。谁经手、谁负责,谁验收,谁监督,谁签批、谁负领导之责,层层把关,职责明确,确保学院财务良好运行。

六、报账流程

经办人取得合法票据后,在粘贴单上粘贴票据(不能重叠)并签字,分管领导或系主任验收签字,经办人进入学校财务管理系统,选择合适的报账科目,上传相关票据及原始凭证;主管财务副院长网上审核手续是否齐全、粘贴是否规范,3000元以内审核没有问题者,直接审批通过,经办人打印审批单,交财务处或投放到投单机中; 3000元以上的支出,主管财务副院长审核后,签批审核意见,经办人打印后,院长审批签字,经办人交财务处或投放到投单机中。

七、财务监督

财务管理要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坚持收支两条线,严格“一支笔”审批制度,坚持“会审与主管审批”制度。项目及归口业务主管领导要认真负责,把好第一关。严格审查原始凭证,凡是不合理的开支一律不予报销。严禁坐收坐支,公款私存。院财务管理人员要履行监督职责,不讲情面,照章办事,自觉地维护财务工作的严肃性、合法性。实行财务公开制度,定期向院教代会报告财务预决算的执行情况,自觉接受全院教职工的监督。

八、计划外收入经费的管理

院创收经费必须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管理,按学校规定“40%办事业,60%办福利”的比例执行。动用创收经费办福利,必须慎之又慎。除看病号,职工婚、嫁、生以及必不可少的接待支出外,其他支出需经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或提交院教代会审议通过。

信息与管理科学学院

2021年8月